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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安全防护
[发布时间:2013-3-1 10:29:24]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检察机关信息化也在不断地提升,近年来检察业务平台由单一化朝着多元化不断地扩大,发布信息、收集反馈、网络办公等等,由于环境的改变以及条件的限制,导致不能做到有效的安全防护。

    在当今检察信息网络中,存在着五花八门的“致病”因素。一是网络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存在着缺陷和漏洞。在保密单位中,检察机关的局域网建设还是有着许多不足的,硬件上来说,网络产品以及配套设施还不是太先进,核心部件的性能勉强能满足暂时的需求,在软件上来说,windows操作系统并不全是正版系统,尤其是非正版的windows的网络基础协议缺乏安全机制。二是使用人员不良习惯与非法操作。在网络平台中一些使用者有着操作不规范的行为。大多数用户对于网络存储介质使用缺乏安全和保密意识,对硬件的维护缺少必要的常识,给涉密数据在存储与传递环节带来了隐患。三是网络管理与相关制度的不严格。严格的管理与健全的制度是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但事实上,大多数都没有建立起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网络管理缺乏严格的标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所涉及的服务器、终端机、路由器等设备,办公办案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随着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开展以及应用的逐步深入,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便显得尤为重要,对这项工作的丝毫松懈都将会给未来检察机关的网络信息系统带来致命的危险。因此加强检察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成为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检察机关绝大多数材料都是涉密的。在网络建设中要做到信息网络与安全保密系统同步建设,在网络应用中要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凡涉密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局域网必须与因特网完全物理隔离。处理过涉密文件的计算机绝对不准上因特网。防火墙作为一种普遍使用的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技术性措施,可以有效阻止网络中的各种恶意访问和入侵,在网络安全防护中起到了很好的屏障作用。在检察信息网中采用防火墙技术,可以实现局域网与广域网、内网与外网有效地分隔,从而提高检察信息网的安全性。病毒是计算机安全的大敌,因此也应定期对内部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进行安全和杀毒检查,发现病毒立即清除,阻止病毒在网络上蔓延,并及时对各项检察业务所需要数据、资料进行安全备份,防微杜渐,将计算机病毒所可能产生的威胁降到最低。同时要舍得投入,配备高标准的防入侵设备,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另外,要教育干警广泛深入地学习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充分认识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干警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自觉执行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察信息网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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