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切实消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按照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三年工作相关部署,绵阳游仙消防大队结合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打响了人员密集场所不合格消防产品歼灭战,5月21日以来,已连续对三家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主管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取得了辉煌战绩。
整治行动中,大队执法人员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消防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清查,全面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现象,消防产品主要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定期检修等。对检查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大队依法责令有关场所进行了限期整改。大队在复查过程中,发现两家饭店和一家茶楼无视大队限期要求,仍未整改上次检查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已构成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分别给予三家场所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的处罚,同时给予场所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的处罚,共处罚金1.65万元,并对他们进行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他们继续整改,并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避免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