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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卖首饰要登记身份证 金店安全防范工作将有国标
[发布时间:2013-6-27 9:21:12]

  东南网6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欧阳进权) 记者昨日获悉,珠宝行业在金饰回购置换及金店经营安全防范工作上将有国家性的行业标准,今后个人变卖首饰都要登记身份证。

  该标准制定主要参考了我省的经验,比如金店回收置换金饰备案登记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商品管理制度和安防设施管理制度等。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从本周开始在全国范围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要求,为防范销赃,珠宝店应当对回收的金银首饰或珠宝玉器进行查验,应当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应当登记出售首饰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的身份证,并向行业协会备案。

  记者还获悉,由于首饰变现要登记身份证,还未形成国标,目前福州不少首饰回收店并未严格执行备案制,有的甚至未执行。省宝玉石协会王秘书长说,由于安防措施不够,此前珠宝店屡屡被盗抢。备案制度能打击回收环节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就算当场未发现,公安介入后也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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