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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广州越秀图书馆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2-22]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的委托,拟对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安防监控报警系统及信息广播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0-ZB039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0-ZB0397。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安防监控报警系统及信息广播系统改造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安防监控报警系统及信息广播系统改造。要求在越秀区图书馆内及周边围墙,新建128个监控点,新建设60个音频点,新建设44个探测报警点及4个区域无线报警子系统,新建1个监控中心,原信息广播系统主机设备移位至5楼机房。系统建成后,将对图书馆内的重点防范区域实现全天候的实时监控和录像。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仟元整(¥695,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本项目免费维保期自项目最终正式验收通过之日的次日开始为期三年;施工组织计划需满足越秀区图书馆的日常工作特点和进度要求。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3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证或备案证明;

    6.5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经验。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21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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